2006年1月1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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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害勇士的凶手1人死刑4人坐牢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禾中

  本报讯  2005年,“张康杰”这个名字感动了嘉兴——该市反扒志愿者张康杰为抓凶犯喋血街头,献出了年仅22岁的生命(本报曾作详细报道)。昨天,伤害他致死的5个凶犯被嘉兴市中级法院一一判刑,其中1人死刑,2人无期徒刑,其余分别被决定执行18年和17年有期徒刑。
  法院审理查明,2005年6月1日晚8时许,张康杰路过嘉兴市洪兴路与友谊路交叉口处时,看到有人因纠纷动刀打人致伤,便上前追赶持刀伤人者蒋朝学,结果被蒋及其老乡谭德建、王世付、王定洪、凡成余5人围殴打,蒋用刀刺破了张康杰的心脏。22岁的张康杰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  几天后,凶犯先后落网。嘉兴中院审理认为,蒋朝学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其中王世付、王定洪还犯有抢劫罪,蒋朝学、谭德建是累犯。嘉兴中院一审判处蒋朝学死刑,决定对王世付、谭德建执行无期徒刑,判处凡成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8000元,判处王定洪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万元。此外,帮助蒋朝学等人逃匿的谭德勇等人也因犯窝藏罪被判刑。
  嘉兴中院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了判决。5名被告人被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康杰的父母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92670元。